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制定目的
为规范本公司计划性停水作业管理,确保停水工作安全、有序、高效实施,最大限度减少对用户正常用水的影响,提升供水服务水平,依据《城市供水条例》、《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》及地方性供水法规,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。
第二条 适用范围
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因供水设施计划性检修、施工、改造、并网、管道清洗、水厂设备维护等所有需预先安排的停水作业。
第三条 基本原则
必要性原则:非必要不停水,优先采用不停水作业技术或低影响方案。
最小化原则:将停水范围、持续时间和受影响用户数量控制在最小限度。
计划性原则:所有停水作业必须提前规划、履行审批、预先通知。
用户至上原则:充分保障用户知情权,尽力满足用户应急用水需求。
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
第四条 责任部门
调度中心:作为计划性停水工作的总协调部门,负责停水计划的汇总、初审、发布调度指令及全过程监控。
管网运管中心:作为停水作业申请部门,负责提交详细的停水施工方案、安全预案及进度计划。
客户服务中心:负责停水通知的发布、用户沟通、咨询解答及投诉处理。
水质检测公司:负责恢复供水后的管网水质监测与评估。
应急抢修队:负责停水作业的具体执行、应急供水保障及突发情况处置。
综合办公室: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备,并协调对外宣传事宜。
第三章 标准作业流程
第五条 流程总览
计划性停水作业遵循“申请-审批-通知-执行-恢复-总结”的闭环流程,具体如下图所示:


第六条 分步流程详解
第一阶段:申请与审批(停水前3-7个工作日)
提交申请:申请部门填写《计划性停水申请表》,须明确停水事由、起止时间(精确到小时)、影响范围(附区域图)、涉及主要用户(如学校、医院)、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。
内部审批:调度中心对停水的必要性、时长和范围进行初审。影响范围广或停水时间预计超过24小时的重大作业,需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。
行政报批:经内部批准后,由综合办公室按规提前向市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(住更局)进行书面报备或审批。涉及消防用水暂停的,须同步报告公安机关、消防机构。
第二阶段:发布通知(停水前至少24小时)
指令下达:调度中心根据最终审批意见,向相关部门下达《停水作业指令单》。
多渠道通知:客户服务中心须通过以下渠道,确保通知到位:
线上平台:公司官方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APP推送。
短信平台:向受影响区域内的注册用户发送短信提醒。
社区公告:在受影响小区的主要出入口、公告栏张贴加盖公章的书面通知。
重点通知:对医院、学校、养老院、重点工业企业等特殊用户,须电话或上门单独告知。
通知内容:必须包含停水原因、具体时间、恢复时间、影响区域、咨询电话及应急补水点位置,语言应清晰、准确。
第三阶段:执行与保障(停水作业期间)
作业执行:应急抢修队按施工方案和安全规程进行作业,调度中心远程监控进度。
应急供水:若预计停水时间超过12小时,必须启动应急供水预案。在受影响密集区域设置不少于 2个 临时应急供水点(配备移动水罐或水车),并通过通知公布点位与服务时间。
第四阶段:恢复与评估(恢复供水后24小时内)
恢复供水:作业完成后,经现场负责人确认,上报调度中心指令恢复供水。恢复时应缓慢开启阀门,避免压力骤增破坏管网。
管网冲洗与水质检测:恢复供水后,应对相关管网进行排污冲洗。水质检测公司在管网末梢取水样检测,确保浊度、余氯等指标合格后方可确认供水安全。
信息发布:客户服务中心通过原通知渠道,发布“恢复正常供水”的通知。
第五阶段:事后总结(恢复供水后3个工作日内)
归档记录:申请部门将完整的作业记录、审批文件归档。
用户回访:客户服务中心对重点用户进行抽样回访,了解停水期间实际情况,收集意见。
流程复盘:调度中心牵头召开总结会,评估本次作业效率,持续改进流程。
第四章 应急与特殊情况处理
第七条 作业延时处理
若施工复杂导致无法按时恢复供水,必须在原定恢复时间前2小时,由调度中心通过短信、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延时通知,并说明原因和新的预计恢复时间。
第八条 突发情况处置
作业期间若发生次生爆管、水质污染等意外,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并同步上报。调度中心须将“计划性停水”转为“应急抢修”程序进行处置与公告。
第九条 用户投诉与沟通
客户服务中心须开通停水专项咨询热线,统一口径解答用户疑问。对用户投诉,须在2小时内响应,24小时内给出处理意见。
第五章 考核与附则
第十条 监督考核
公司将计划性停水工作的及时率、通知到位率、投诉处理满意率等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。
第十一条 方案生效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公司调度中心负责解释和修订。
随州市水务集团城市供水有限公司
2025年3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