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机关相关科室、局属相关单位,各供水、供气公司:
为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落实省委、省和市委、 市要求,统筹谋划好“十四五”期间城市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任务,全面提升管网安全运行水平,消除城市安全隐患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省住建厅《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燃气等老旧管道更新改造工作方案(2022-2025年)的通知》,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(一)指导思想
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 展理念,把安全发展理念落到实处。按照聚焦重点、确保安全,摸清底数、统筹谋划,因地制宜、适度超前,建管并重、长效管理的原则,全面推进我市水、气等老化管网更新改造,提升我市安全韧性。
(二)工作原则
1. 坚持以人为本,激发居民参与热情。 充分尊重民意,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,精准定位群众需求,激发居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。
2. 坚持安全第一,聚焦重点精准施策提升本质安全。对已出现老旧破损、已发生抢险抢修、存在占压等隐患的管道开展重点普查,科学评估,因地制宜,科学确定更新改造范围和标准,明确目标和任务。
3. 坚持建管并重、长效管理。严格落实各方责任,加强普 查评估和更新改造全过程管理,确保质量和安全;坚持标本兼治, 完善管理制度,预警管控重心前移,加强城市管道运维养护,健
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。
二、工作目标
对已达到20年运行年限,或经评估无法保障安全运行的供 水、排水、燃气等市政管道、站场、用户设施及配套阀井、调压 箱(柜)、安全装置等设施,纳入2023年、2024年改造计划,并于
2025年年底前,基本完成城市水、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任务。
三、实施对象及主体
(一)实施对象。中心城区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象为材质落后、使用年限长、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隐患、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规定,经评估无法保障安全运行的市政管道、 站场及配套阀井、调压箱(柜)等设施和安全装置,监控、传感、预警和处置智能信息化建设。
1. 市政管道。改造范围为全部灰口铸铁管道;不满足安全运
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;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、聚乙烯 (PE) 管道;运行年限不足20年,存在安全隐 患,经评估无法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、聚乙烯 (PE) 管道;存在
被建构筑物占压或弱电线路缠绕等风险的管道等。
2. 厂站和设施。重点改造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、安全间距不 足、临近人员密集区域、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,经评估不
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和设施。
(二)组织实施。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按照“市级统筹、主体负责”原则实施。市住建局牵头,相关部门密切配合,协调解
决更新改造出现的问题,妥善处理矛盾纠纷和舆情。
四、重点任务
(一)开展城市水、气管道及设施普查
根据现有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管道设施数量、位置、分布等情况,聘请第三方普查,全面摸清城市管道、场站设施和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设施等权属、规模、位置关系、运行安全状况等基本信息,建立普查台账。
(二)开展城市水、气管道等老化评估
在水、气管道设施普查完成基础上,组织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评估机构开展评估,全面细致地识别和排查辖区内供水、排水、燃气等管道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,确定改造范围,为年度实施计划提供数据支撑。
(三)科学制定改造具体方案
各企业根据实际提出合理化建议,发改、住建等部门根据普查摸底情况和评估结果,按照“实施一批、谋划一批、储备一批”的原则,根据管道建设年限、安全隐患程度区分轻重缓急,结合城市更新、老旧小区改造等市政设施建设确定具体改造计划,制定全市城市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。
(四)加强改造项目管理
督促改造实施主体加强施工图设计、招标采购、施工组织、工程监理、竣工验收、压力管道监检、管道测绘图、验收备案、 档案移交等环节的管理,按照建设工程相关法规文件,落实相关
责任和措施,确保工程质量安全。
(五)推进智慧城市等安全管理系统建设
充分利用物联网、云计算和大数据等先进技术,和各经营企业已经建设的管理系统,实现管网运行数据实时监测、场站运行监测、监测预警、事故应急处置、日常巡检管理等功能。2025年年底前,优化完善信息系统,实现我市智慧平台“统一调度、整合联网、 一体运行”联网管理。
(六)强化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
落实经营企业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。各经营单 位要健全管网运行维护、资金投入、应急抢险等机制,加强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养护、检测与修复质量管理,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,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,确保管网改造后运行稳定、高效。
五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为统一指导和协调中心城区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,建立市住建部门牵头、各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。各地要结合工作推进情况,完善政策、优化流程,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政策难点堵点问题,全力推进更新改造工作落实落地。
(二)落实资金保障。按照尽力而为、量力而行的原则,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各级补助资金,建立由、企业、用户合理共担的机,鼓励工商业用户直接出资同步进行改造活动。
(三)强化监督考核。建立健全定期巡查、公共监督、进展通报、情况反馈、挂牌督办、考核问责等工作制度,适时组织督导检查,定期通报进展情况。
(四)做好宣传引导。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,聚焦实际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,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和信息公开,正面引导社会舆论,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。
2023年7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