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名称:城乡供水一体化大洪山水厂商砼采购
二、更正信息
更正事项:中标结果
更正内容:
供应商名称:随县富安商砼有限公司;
中标 (成交) 金额:1399000.00元。
该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来函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,现决定解除其中标资格。
更正为:
供应商名称:随县同力建材销售有限公司
中标(成交)金额:1459000.00元
更正依据: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九条“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,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,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,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。”
三、公告期限
1.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;
2.各有关当事人 (利害关系人)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第 94 号令,在法定质疑期内 (本公示发布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) 应当坚持依法依规、诚实信用原则,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人提出质疑: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、并盖公章的 授权委托书和质疑函、必要的证明材料等原件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(代理人需验证);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质疑依法不予受理。
四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,请按以下方式联系
采购人信息
名 称: 随州市水务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
地 址: 随州市解放路 196 号
联系方式: 0722-3331116